一、学院全称: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二、校址:
学院本部地址:呼兰路 883 号。
东校区地址:浦东大道 2598 号。
南校区地址:龙华西路 1 号。
西校区地址:凯旋路 2050 号。
北校区地址:呼兰路 883 号。
三、招生层次:
高职。
四、办学类型:
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。
五、招生人数:
学院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。
六、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:
本学院所有专业招生外语考试语种均为英语。
七、男女生招生比例:
《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》、 《航空电子 设备维修 》、 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》、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》、《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(电力机车驾驶)》五专业限招男生;《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》专业本市计划限招男生,外省市计划男女生兼收;《民航安全技术管理》专业高中文科计划招 5 名女生,其余计划限招男生;《城市燃气工程技术》专业本市三校生计划限招女生,高中生计划限招男生;其它各专业男女兼收。
《汽车运用技术》、《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》、《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》 、《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》 、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》 、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》 、《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(电力机车驾驶)》、《城市燃气工程技术》八专业招收理科考生,其余专业文理考生兼收。
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
要求考生身体健康。凡符合《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》及本院各专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报考我院。
本学院十三个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如下:
《汽车运用技术》、《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》 、《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( 保险与公估 ) 》三专业: 矫正视力不低于 4.9 、听力不低于 DB50 、无赤绿色盲。
《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》专业: 本市考生身高不低于 165 厘米 、双裸视不低于 4.9 、无色弱、色盲;外省市考生矫正视力不低于 5.0 且镜片度数不大于 500 度、无色弱、色盲。
《 空中乘务》 专业: 需有我院面试合格证。
《 民航商务》、《民航安全技术管理》二 专业: 身高女不低于 160 厘米 、男不低于 170 厘米 ,矫正视力不低于 4.8 且镜片度数不大于 500 度,无色弱、色盲、无 HAA 阳性。
《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》、 《航空电子 设备维修 》 二 专业: 身高不低于 165 厘米 ,矫正视力不低于 4.8 且镜片度数不大于 500 度,无色弱、色盲、无 HAA 阳性。
《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》、《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》二 专业要求: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4.8 、 无色弱、色盲。
《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( 电力机车驾驶 ) 》专业要求: 双裸视不低于 5.0 、无色弱、色盲。
《城市燃气工程技术》无 色盲。
九、录取规则:
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具体 录取规则如下 :
所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在上海市规定的高职录取控制线以上。
按学院招生计划数的 1 : 1.05 的比例进行投档。
投档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、考生专业志愿顺序、体检条件,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4 、 “ 三校生 ” 第一志愿:按语、数、外三门总分成绩加上技能二门成绩的 20% 为考生的总分成绩,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,第二志愿及补填志愿:按语、数、外三门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,则按文、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的成绩进行择优录取: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、外语、数学、综合。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、外语、语文、综合。
6 、新生录取进校后按规定进行身体复检。不合格者,学院有权调整其就读专业或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十、收费标准
本学院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7500 元。学生部分住宿,住宿费标准,根据宿舍条件为每学年 370 元~ 1200 元。
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学生学业期满,成绩全部合格者,颁发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。
十二、 联系电话
联系电话: 56996297 、 56991000*6123 。 传真电话: 56996297
十三、学院网址
http://www.scp.edu.cn
十四、资助学生政策
学院设立帮困基金,实行国家助学贷款,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。学院还建立学费减免和奖学金制度,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,通过各种途径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。
十五、监督电话: 56998357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2008 年 3 月 2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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