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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导思想
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,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,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学法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,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尊重规律,统揽全局,把握重点,抓好管理,让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成为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石之一,净化校园语言文字的使用环境。
二、目标要求
积极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,创设规范的校园语言环境,逐步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,使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,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有较大提高。
三、具体措施
1、大力推广和普及普通话
要将普通话作为教师的教学用语(外语教学除外)。教师全部持普通话合格证书上岗(政策规定免试的除外)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;19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。
2、以宣传阵地为平台,大力推行规范汉字和《汉语拼音方案》
推广宣传语言文字工作、净化校园语言文字环境,应该从目前现有的宣传阵地开始。要充分利用校报、宣传栏、班级黑板报、广播台等阵地进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宣传。以规范汉字为教育、教学和校园环境用字。学院的名称牌、标志牌、指示牌、电子屏幕、公文、印章、校刊(报)、讲义、试卷、板书及教学软件、自编教材、板报、宣传橱窗、电视字幕、网络用字等能自觉使用规范汉字和正确使用汉语拼音标注。
3、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纪念《上海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>办法》施行一周年有奖竞答活动,并参与中国语文现代化协会首届青年学者语文现代化论文评选活动。
4、以推普周为契机,大力推广普通话在校园中的规范使用
围绕主题加大宣传力度,使更多教师、学生认识到推广普通话对促进经济发展,提高公民素质、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,准确把握全国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,充分发学院在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作用,将学院开展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,使普通话的普及进一步提高。
5、以活动为载体,充分利用活动形式的多样性使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深入人心
可通过举办座谈会、研讨会、征文、征画、知识竞赛、朗诵比赛、文艺汇演、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形式,在全院范围内动员、推广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,“啄木鸟在行动”查找不规范用字现象,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校园知晓率和普及率。
5、锁定目标对象,针对不同类型对象的不同特点开展活动
校园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推广的主要对象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:推普员、语文教师和广大教职员工。
6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设
为了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,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,使之更好的适应社会信息化的要求,可以校园网为载体,进行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设。通过组建各部门处室及班级的信息员队伍、推普员队伍,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宣传,做到有要求及时下达、有信息及时反馈,最终建设畅通有效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。
四、组织领导
在学院语委领导下,由政治工作部牵头组织,各校区团委、学生处及其他部门积极配合,加强对校园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宣传和检查,为争创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院而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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