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沪交院委﹝2015﹞24号
关于设立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浦东校院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
各系部、处室:
经研究决定设立浦东校院综合管理办公室,浦东校院原教育教学、学生管理、后勤保卫及各系部职责和分管领导不变,暂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。其工作职责如下:
1、负责院级领导浦东校院轮值制度,协调安排院级领导每周轮值工作。
2、负责每周召集一次由轮值院领导主持、有关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浦东校院联席会议,并做好会议纪要工作,对于需要决策的问题及时提交院务会。
3、协助处理好浦东校院各职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,设立意见箱,做好工作落实过程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反馈。
4、协助做好在浦东校院召开的各类重大活动、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。协助做好有关单位来校参观考察、来访接待工作。
5、协助做好浦东校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处理,确保校园安全、稳定。
6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中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5年10月13日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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