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
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的安全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靠道路右侧行驶,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,不准鸣号。
二、校外车辆未经准许,不得进入校园。准许进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主动到警卫室登记,并积极配合警卫人员的查问。货运车辆装运货物进校园,必须交验货物运输单或相关证明。
三、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区域,严禁驶入禁止进入的区域。
四、机动车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等重要区域。
五、车辆停放,必须关窗、锁好车门及后箱盖,车主自行复查后再离开停放点。
六、严禁在停放的车辆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等。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技术学院
安全保卫处
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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