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沪交院办(2005)14号
关于开展二○○五年度“三好集体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积极分子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校区、处室、系(部)、班级: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(以下简称学院),在开展学生各项活动中,涌现出一批在德、智、体、美诸方面均表现较出色的学生,以及严以律已、关心集体、热爱学生工作、并为班级和学校做出贡献的优秀学生干部。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,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,决定在本学院开展二○○五年度“三好集体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积极分子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
“三好集体”名额按班级总数10%评选;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积极分子”名额均按学生总人数的6%评选;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按学生总人数的3%评选;院“优秀毕业生”名额按毕业学生总人数的6%评选;市“优秀毕业生”名额按毕业学生总人数的3%评选推荐。
二、评选对象:
1、三好集体:学院所属班级。
2、三好个人:学院注册学生。
3、优秀学生干部:学生会干部、社团干部、班干部、团干部及住宿生管理小组成员。
4、优秀毕业生:学院应届毕业生。
三、评选条件:
1、“三好集体”条件
(1)学生具有普遍关心集体、关心政治、团结友爱、尊师守纪、努力学习、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,并形成积极进取,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(2)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,75%以上同学通过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
(3)充分发挥两委班子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,及时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,积极开展“学雷锋、创三好”活动,取得一定成绩。
(4)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,目的性明确,方法得当,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良好,班级成绩在学院同层次中名列前茅。
2、“三好学生”条件
(1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关心时事政治,关心集体,有较高的道德、文明修养,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,操行评定为优。
(2)学习勤奋、学风严谨,基础扎实,有一定自学和研究能力,各门课程成绩80分以上(允许一门课程75分或一门考查课成绩中以上)。
(3)通过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锻炼活动,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,学习精力充沛。
3、“三好积极分子”条件
(1)热爱祖国、热爱学校、关心集体、能自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,遵章守纪,操行评定为优良。
(2)学习目的性明确,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良好。各门课程成绩75分以上(允许一门课程成绩70分或一门考查课成绩中以上)。
(3)通过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锻炼活动,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,学习精力充沛。
4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条件
(1)热爱祖国、热爱集体、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关心和帮助同学,操行评定为优。
(2)学习目的性明确,学习态度刻苦认真,成绩良好各门课程成绩70分以上。
(3)通过《国家体锻标准》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锻炼活动,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,学习精力充沛。
(4)热爱社会工作,责任性强,不计个人得失,具有奉献精神。
(5)能积极主动、大胆有效地开展工作,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。
(6)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。
5、院“优秀毕业生”条件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、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,遵纪守法(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)。能较好配合学生管理部门的毕业生推荐工作。
(2)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,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综合测评成绩、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并获得英语四级证书或计算机中级证书。
(3)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热爱劳动,讲究卫生,通过国家体锻标准。
(4)曾获院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优秀团干部”称号,或一次获得奖学金。
6、市“优秀毕业生”条件
(1)在院“优秀毕业生”基础上推荐。
(2)曾获院“三好学生”或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或“优秀团干部”称号,或二次获得奖学金,获得英语四级证书或计算机中级证书。
四、评选方法
评选工作由学生处具体负责。各班级在总结的基础上运用班会、座谈会、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酝酿和讨论,推选出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积极分子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、市“优秀毕业生”候选人名单,辅导员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任课老师和专业领导的意见,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学生处。学生处经审核后,将评选出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张榜公示。公示到期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。市“优秀毕业生”经院长办公会审核后,报上海市教委批准。
“三好集体”由申报班级写自荐材料,学生处根据班级自荐材料及平时班级考核情况,在征求有关专业、科室意见后,提出候选班级名单,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。
五、奖励
1、被评为院“三好集体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积极分子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集体和个人,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2、被评为“三好集体”班级的辅导员,将予以表扬并记入其业务档案。
六、其他
1、“三好集体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积极分子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院“优秀毕业生”推荐登记表在五月二十日前送学生处。市“优秀毕业生”推荐登记表在五月十日前送学生处。材料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。
2、院“三好集体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积极分子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学习成绩以上学期期未总评成绩为主(附上学期各科成绩),适当参考本学期期中考试成绩,院“优秀毕业生”、市“优秀毕业生”按照2004年11月30日前成绩测算。评选考察期从2004年9月1日到2005年4月30日。
3、上报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。市“优秀毕业生”材料附相关证书复印件,主要事迹以软盘形式上报学生处。
4、申报先进集体的材料要附班级各科目五光十色成绩,优良率、不及格率、体锻达标率、操行评定等第百分比。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二○○五年二月二十八日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○○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