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
沪交院办(2005)13号


关于李强康等同学荣获2004年度

国家奖学金二等奖的通知


各校区、学生处:
    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,李强康、郁诊、吴顺、宋亚冬、陈浩等五位同学荣获二○○四年度国家奖学金二等奖。
    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对荣获国家奖学金二等奖同学奖励4000元人民币(上海市财政拨款),所在学校减免其当年学费,望各校区遵照执行。

特此通知


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二○○五年二月二十八日

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○○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