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沪交院办(2005)38号 签发人:鲍贤俊
关于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
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各校区、系部、处室: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和《教育部、卫生部、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》,经研究决定,现将我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根据各自特点认真贯彻,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切实开展。
特此通知
附: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二○○五年六月三日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○○五年六月三日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