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沪交院办(2005)26号
关于成立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
各校区、系部、处室:
根据沪交院办(2005)23号《关于印发〈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〉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。
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成员如下:
主任委员: 朱鸿德
副主任委员:张 宏
秘书长: 陈志红
副秘书长: 徐 达、陈文华
委员: 陈美刚、梁 炜、王心明
学院学术委员会常设机构设在科研处
特此通知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二○○五年四月十八日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○○五年四月十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