沪交院办(2005)27号
关于建立创建“安全文明校园”领导小组的决定
各校区、系部、处室: 经研究决定,学院创建“安全文明校园”领导小组由陈龙伟、林小荣、于再、陈浩、孙有广、刘训刚、陈玉伟、印金富、钱剑峰同志组成,并由陈龙伟同志任组长,林小荣、于再、陈浩、孙有广同志任副组长。刘训刚同志任学院创建“安全文明校园”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。 学院创建“安全文明校园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
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